很多做過胃鏡的患者都會面臨一個問題,那就是要不要繼續做個“活檢”,醫生會讓患者或家屬簽署知情同意書。于是很多患者開始心生忌憚,要做活檢?是不是問題很大,難道是胃癌?…
今天就和大家科普下胃鏡和活檢的那些事。
首先,胃鏡大家都知道,是診斷胃病最常用的方法,利用細長的管鏡從口腔進入食管,最后到達胃里面,可以觀察到食管、胃、十二指腸球部和球后有無炎癥、糜爛、潰瘍、息肉和癌。
“活檢”又是什么呢?
通俗地講,“活檢”就是通過一把小鉗子從胃鏡孔道伸入到胃里,在可疑地方取出一塊或多塊組織送到病理科,病理科醫生再切片、染色并從顯微鏡下放大觀察,做出病理診斷,從而確定是什么病變。
那你可能會問,為什么胃鏡看出了糜爛、潰瘍,還要做活檢呢?
1、首先,通過胃鏡做出的診斷叫做“內鏡診斷”,可以直觀地看到食道和胃壁黏膜的外觀形態異常,有無潰瘍、息肉或糜爛出血等,但僅靠胃鏡下肉眼觀察,并不能明確是哪種具體的疾病。而通過活檢做出的診斷叫做“病理診斷”,可以確診是哪種胃病,比如是胃炎、胃潰瘍還是胃息肉?
2、其次僅看胃鏡并不能確定胃病的嚴重程度。做活檢的第二個目的,是確定病變的嚴重程度,輕度、中度還是重度?比如明確患者是屬于慢性非萎縮性胃炎還是萎縮性胃炎,伴不伴有腸上皮化生,是否存在不典型增生(異型增生),甚至是明確有無癌變等。
3、做活檢的第三個目的是明確病變的范圍。比如是胃竇胃炎、胃體胃炎還是全胃炎?再比如胃鏡看到了炎癥或潰瘍,但是肉眼看到的范圍并不準確,需要用活檢的病理結果,來幫助判斷病變范圍。
4、活檢的第四個目的,是復查胃鏡時檢查患者的病痊愈了沒有,胃鏡下肉眼看到的胃黏膜組織痊愈了不代表病好了,只有在顯微鏡下看到的病灶消失了才是真正的痊愈。
5、活檢的第五個作用,是幫助判斷糜爛的胃黏膜有沒有發生癌變以及癌癥的病理分型。胃鏡可在直視下看到癌癥位置、大小和形態,并不能明確癌癥組織的細胞來源(如鱗癌和腺癌)和惡性程度。
所以在胃鏡已經先行看到了腫瘤,配合腫瘤活檢組織的病理檢查結果才能確定病理分型,從而指導制定治療方案。
所以,病理診斷才是診斷各種胃病和惡性腫瘤的金標準。
胃鏡下發現的不正常,都要取活檢才能夠確診,確定胃炎的嚴重程度,排除有沒有胃癌。并不是毛病很嚴重,更不要自己嚇自己了,越嚇胃越不舒服了。








